记者昨日从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上海的国有、民营混合所有制企业已经占市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总户数的68.5%,占到国资委监管企业营业收入的88.9%,占到国资委监管企业净利润的93.4%,成为上海国有企业中最有活力、最有实力、最有发展潜力的部分。
2013年12月17日,上海率先发布首个地方国资国企改革方案20条。五年来,上海国有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明显增强。上海地方国有企业已连续多年保持生产总值占全市GDP总量的1/4、新增股东资产投资占全市总量1/4、每年新增就业近9万人的水平。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3.05万亿元、利润总额3232亿元、资产总额17.5万亿元,分别约占全国全部地方监管企业总量的1/6、1/4、1/5,均排名全国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之首。
利用上海要素市场齐全、资源禀赋丰沛的优势,上海正全力推动企业走“公众公司”的道路。目前,整体上市或核心资产上市企业已占竞争类产业集团总数2/3,2014年以来境内外上市16家。员工持股企业累计338家。
过去5年,上海出台了90个与“上海国资国企改革20条”配套的实施意见或操作指引,修改10项制度规定,清理废止93件规范性文件。加强“放管服”,下放28项审批权限,制定并严格履行管好资本、服务企业履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两张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