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全市122家贸易型总部企业年销售规模近4万亿元,占本市商品销售总额的约40%,充分体现了贸易型总部在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中的主体作用,已成为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的主力军。这是记者从昨天本市举行的第二批贸易型总部颁证仪式上获得的信息,副市长吴清为第二批贸易型总部代表企业颁发证书。

“十三五”以来,本市积极鼓励具有国际国内资源配置能力的企业在沪设立贸易型总部,并以地方立法的形式明确了上海支持贸易型总部发展。2016年,本市认定了首批94家贸易型总部企业,在人才引进、出入境、外籍人员永久居留证办理、金融服务、通关便利化等方面给予了政策倾斜。各区各部门也纷纷出台配套政策支持贸易型总部发展,在房租补贴、开办费用、运营奖励等方面给予奖励支持。2017年,本市又认定了第二批28家贸易型总部企业,这些企业来自12个区,涵盖国内批发零售、国际货物贸易、物流仓储和国际服务贸易、平台交易业务四大类,年主营业务收入和交易额之和达70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