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18年元旦期间本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避免大范围交通拥堵,维护良好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上海市公共场所人群聚集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海市公安局决定于2017年12月30日至2018年1月1日对本市部分区域、道路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一、车辆交通管制措施

(一)外滩区域。

2017年12月31日20时至2018年1月1日1时,自外白渡桥/北苏州路路口起,沿北苏州路—西藏北路—北京西路—成都北路—延安东路—西藏南路—复兴东路—外马路至黄浦江边止组成的范围内(不含上述道路),禁止一切车辆通行。延安高架路南侧江西路下匝道实施临时关闭措施(仅允许车辆从外滩隧道通行)。

(二)新天地区域。

1. 2017年12月30日0时至2018年1月1日1时,湖滨路(黄陂南路—济南路)、顺昌路(崇德路—湖滨路)禁止一切车辆通行。

2. 2017年12月31日20时至2018年1月1日1时,自淮海中路/淡水路路口起,沿淡水路—复兴中路—西藏南路—淮海中路至淮海中路/淡水路路口组成的范围内(不含上述道路),禁止一切车辆通行。

二、地铁、轮渡、观光隧道管制措施

2017年12月31日20时至2018年1月1日1时,实施以下措施:

(一)轨道交通2号线、10号线南京东路站出入口关闭;轨道交通10号线、13号线新天地站1号出入口关闭。

(二)黄浦江东金线轮渡停航。

(三)黄浦江人行观光隧道关闭。

三、交通管制期间,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车辆准许进入交通管制区域。同时,交通管制范围内公交线路将作相应调整。

四、上海市公安局及其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道路实际情况,视情提前或推迟交通管制时间,扩大或缩小交通管制范围。敬请广大市民事先做好出行安排,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工作。